部门概况
教务处职责范围
部门名称:教务处
直接上级:教学副院长
下属部门:教务处办公室
部门性质:管理
管理权限:学院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教学与教科研建设
管理职能:学院整体教学规划与具体实施、全院教学运行与调度、考务与学籍管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教学过程的管理、监督、评估等、教学与教科研建设等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院的规章制度,提出学院教学工作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2.配合学生处拟订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专科培养计划;制定各课程教学大纲及各种教学文件;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各专业实习计划,并组织各专业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
4.负责制订全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规划,按年度予以落实并组织教学成果推广。
5.负责组织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省教育厅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6.负责全院各专业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7.负责提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建议;组织申报和评选示范建设专业、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等工作。
8.负责组织全校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9.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排课、日常教学和课室调度及考试安排等工作;
11.负责全校教材建设、教材研究、教材订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12.负责教学文件、资料、讲义、试卷的印制工作;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