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 实践教学 >> 跟岗实习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补充说明

作者: 时间:2015-01-13 14:33:3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2015113日教务处组织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情况汇报过程中,学院领导对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各教学单位领导也对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探讨,经教务处整理后反馈给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本次汇报会精神和具体反馈补充说明及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一、补充说明

1.认识实习和金工实习的类别区分按照单项实训或综合实训的内涵进行划分。

2.单项实训中表1“项目名称”一栏,可采用两种方式填写,按项目要求能够较为清晰划分的归口到项目;按项目要求不好划分的或划分较为繁琐的归口为课程;表1其它部分不变。

3.各附件还要保留,但可以按照整理成公共基础类单项实训、职业基础类单项实训和职业核心类单项实训;其“项目名称”一栏处理办法与“2”相同,这样个别单项实训的项目名称与对应课程名称有可能相同;其它部分不变。

4.各实践教学考核标准或量化表可集中体现在评价体系中,但要和各实践教学项目相对应。

5.4中备注里内容要求暂时取消。

6.实践教学体系框架图中单项实训部分与顶岗实习部分对换。

7.实践教学体系其他部分按照“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20141011”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即可。

8.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内容中需要其他教学单位提供的,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协调后发专件给各专业。

二、补充要求

1.发挥实践教学体系的诊断作用

从岗位或岗位群职业能力需求出发,认真分析现行实践教学体系是否满足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每个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保障体系中“体系优化”部分要说明这个问题。

2.加强课内课外结构拓展工作,简要设置第二课堂的相关内容

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框架设置,各专业可先行建立这部分内容。

 

 

教务处

2015113

版权所有: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站技术:网络信息中心  吉ICP备05004977号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