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关于制订2018级三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关于制订2018级五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框架,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编码、课程编码表”下发给教学单位,请组织系主任、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三年制、五年制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均按下发的框架进行编写。参见“附件1:2018级三年制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原则意见,附件2:2018级五年制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原则意见,附件3: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框架”。“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框架”中的“【】”中黄色底纹内容在正式稿中删除,红色文字部分需要根据本专业具体情况填写。
2. 2018年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码、课程编码,参见“附件4: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编码、课程编码表”
3.现代学徒制“定制班”专业也需要参照此框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4. 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分两步完成:
第一阶段:完成两个进程表;表2-1按整周排列的教育和实践课程进程表、表2-2按学时排列的课程进程表。即确定第一个学期的课程名称、学时数,一旦确定不能修改,不能影响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征订、课表排定等工作。
提交时间:2018年6月15日发给教务处李旭。
第二阶段:人才培养方案文字稿(表2-1、2-2第一学期的内容必须与第一阶段提交的内容一致)。
提交时间:2018年6月22日前以教学院为单位将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纸质稿交给教务处刘文宏(人才培养方案起草人、系主任、教学院基层学术委员会主任分别在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上签字)。
4.教学任务落实及教材填报
教学任务落实及教材征订参见“附件5:关于填报2018-2019-1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教学任务与教材填报表于2018年6月20日前发给教务处李旭,实训室课表于2018年6月25日前发给教务处李旭;需要印刷的理实一体课改校本教材电子稿于2018年7月10日前发给教务处刘珊珊。
5.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
此项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并将评审结果报给教务处黄鹤(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教务处
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