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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工职院〔2018〕2号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H

作者: 时间:2018-02-24 14:20:52 点击数: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保证检查质量,保障教学秩序,现就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林琨智   

副组长:宋志轩、张喜春、张福胜   

成员: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   

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检查的协调工作,刘文宏任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内容及分工   

1.教学工作(负责部门: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1)核查教学日历、教学进程、课表等运行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检查期初补考工作的安排;检查教学任务、教师授课任务落实情况;按学院相关文件核准不同类型教师允许承担的教学工作量。   

(2)检查教材的发放和实习(实验)报告等材料印刷、发放工作、教学备品发放、教学设施配置与设置情况。   

(3)检查实训耗材到位情况;教学安全设施及预案。   

(4)根据吉教职成〔2018〕4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做好学生校外实习自查自纠工作,核查是否存在借学生实习与实习企业、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克扣或拖欠实习学生报酬的情况,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实习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摸清学生校外实习的基本情况,做好本学期学生跟岗实习安排。   

(5)检查假期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6)教研室本学期教研活动安排。   

(7)检查实践教学课表张贴到位情况;实训室、实验室的卫生情况;实训室、实验室场地合理利用情况;校内实训场所仪器设备可否运行与管理情况;实训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8)检查教师开课前两周的教案或课件,检查教师学期授课进程表。   

(9)检查教改试点专业课改进行情况,重点检查本学期开出的教改课程的准备情况。   

2.学生工作(负责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

(1)学生报到和注册情况统计,汇总学籍异动情况,核查各班级在籍生数。   

(2)检查勤工俭学学生清理分担区教室环境卫生情况,检查宿舍环境卫生。   

(3)督促学生准备好学习用品,按时补交欠费,按时缴纳教材费并领取教材;检查学生遵守教学秩序和上课状态情况。   

3.教学保障工作(负责部门:后勤服务处、信息中心、教学单位、图书馆)

(1)检查供水、供电、教学楼清洁,破损的桌椅、门窗、窗帘是否修理完好,做好实习用车保养,监督餐饮品种价格。(负责部门:后勤服务处)   

(2)保证各机房网络、校园办公网络畅通;保证公共机房与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投影设施完好。(负责部门:信息中心、各教学院部)   

(3)图书馆尽快整理假期过刊,及时安排新书编目上架,保证阅览室开放时间,做好学生利用图书馆资源工作。(负责部门:图书馆)   

4.安全检查(保卫处、教务处、后勤服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单位、团委)

(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保卫处、教务处、后勤服务处、化工与材料技术学院、制药与环境技术学院)   

检查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废液、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2)消防安全检查(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单位、团委)   

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排等。   

(3)食品安全检查(后勤服务处)   

着重检查学校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4)校园安全检查(保卫处、学生工作处、信息中心、团委)   

检查以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的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等情况,学生安全意识、逃生技能等安全教育知识宣讲、校园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5)校舍安全检查(后勤服务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团委)   

着重检查校舍防范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校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校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情况,学生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6)校车安全检查(保卫处、后勤服务处)   

加强校车和外租实习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期初教学检查时间自2018年2月24至3月5日。在检查中各单位、各部门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向学院提出具体解决处理建议。   

2.2月28日前所有部门完成自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中的相关要求,杜绝历次期初教学检查过程中曾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期初教学检查的工作质量,并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将教学保障检查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3.教学检查领导小组于3月1、2日对期初各项工作进行抽查。   

4.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各部门上交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学院在3月5日前通报期初教学检查情况。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2月24日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8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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