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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1-05 15:47:31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根据学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进程,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201819日至11进行,共有71门考试课程,预计参加考试学生6227人次,监考人员133人,平均每名教师监考4次。目前考试命题已经结束,考场安排、监考安排、试卷印刷、装订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本学期提前结课的课程,已经安排在12-17周考试。

根据《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为加强考试管理,确保考试过程平稳有序,现将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本次考试工作的有序和顺利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本次期末考试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考务工作组、巡视工作组,负责协调组织考试工作,作好管理与检查。各工作组要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学院考试的各项规程和制度要求,务使本次考试工作稳妥、有序的开展。

2.考前开好“三会”,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三会”即学院考务工作会、院(部)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会、学生考试动员会。通过召开“三会”,部署考试工作;做好动员,发挥考试考核的导向、评价作用、诊断功能及作为教学工作指挥棒的作用;端正考风和学风,督促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备考,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考务工作做到“三落实”,考试过程做到“三严”。“三落实”即落实考务工作人员、落实考务工作责任、落实考试时间地点。“三严”即严格考试要求、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评分标准。考试组织机构、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贯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工作方针,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职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保密、平稳有序”。

二、具体要求

1.命题要求。教师、教研室、教学单位要加强命题及审核工作,命题应符合教学实际,有较好的区别度。自本学期开始,每科目命题原则上与前三年不得重复,AB卷重复率不得超过10%。各教研室、院(部)要做好一审、二审工作,确保命题质量。

2.加强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绝任何泄密事件发生。任课教师应按规定做好考前辅导答疑工作,辅导答疑时,不得给学生划定范围和重点。出题教师应做好命题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注意保护好存有试题的U盘,院(部)保存好存有历届试题的移动硬盘,其它电脑内不得存有考试试题。教学单位领取试卷后,应及时清点各考场试卷数量,加强试卷保管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

3.各教学单位要落实考试宣传、动员工作。教学单位要在考试前召开“三会”中的两会,即召开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会、学生考前教育动员会

4.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监考教师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应向全体考生申明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在试卷发放后,学生应先将试卷及草纸上写上姓名、班级和学号。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学生交卷后应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滞留在考场附近,禁止使用手机向考场内发送信息。

5.做好监考工作,保证考试秩序。监考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务处根据考试要求统筹安排监考人员,并提前通知各院(部);监考教师遇及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须提前到教学院(部)办理更换手续。

监考教师应按时到达指定工作岗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按时到岗,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管理考场,确保良好的考场秩序,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教学单位应加强对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的检查,学校考试领导小组也将加强检查力度。

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和试卷装订首页,坚决杜绝遗漏或缺失试卷等现象发生。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试卷内容出现错误,要及时与考务工作人员联系,各教学单位应通知出题教师到达考场妥善解决并记录在案。

6.做好阅卷、成绩录入、成绩单打印送交及试卷(成绩)分析工作。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按照评分标准严格阅卷、原则上阅卷需安排两名以上教师共同批阅,共同确认评定学生成绩,在每题留有教师签字,并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成绩提交到所在教研室,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各院(部)汇总后在201813日前提交到教务处。

7.未参加考试及不合格成绩学生处理。对于办理缓考及本学期学业成绩不合格课程的学生,学院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考试课程补考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在201833日、4日;考查课程由各教学院(部)负责,在开学第二周的周三前完成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1.考试时间201819日—11

2.考务室:西校区理论课考试的考务室设在第二教学楼2101、机房课考试考务室设在电气与信息技术学院办公室、东校区考务室设在经管与艺术学院办公室。

3.考场分为A场(9:00-10:30)、B场(14:00-15:30)两个场次。

4.上机课程考试由各分院(部)根据考试地点编排后报教务处,统一纳入考试日程,监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附件1考试工作组织机构名单

附件2考务工作组日程及工作安排

附件3巡视工作组日程及工作安排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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