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部门名称:教务处
直接上级:教学副院长
下属部门:教务处办公室
部门性质:管理
管理权限:学院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教学与教科研建设
管理职能:学院整体教学规划与具体实施、全院教学运行与调度、考务与学籍管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教学过程的管理、监督、评价等、教学与教科研建设等。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制定学院教学工作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及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2.汇同招生就业处拟定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单独招生考试、“3+2”中职-高职及“3+2”高职-本科转段考试等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大纲)及各种教学文件;负责专业、课程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
4.负责各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综合性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各专业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
5.负责组织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省教育厅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等工作。
6.负责全院各专业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价等工作。
7.负责组织实践教学专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高水平专业、精品课程等专项性建设的审核及遴选申报工作。
8.负责提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意见,负责组织制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方案与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
9.负责组织全校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10.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的学业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校教学日历制订、日常教学和教室调度及考试安排等工作。
12.负责教材建设规划制定、教材研究、教材订购、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13.负责教学文件、资料、校本教材、试卷的印制工作;负责教学文件整理、建档、存档等管理工作。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